新《民航法》施行前夜,湘鄂两省用一份跨省协议回答“低空经济如何从省域试点走向区域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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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新修订《民用航空法》即将正式施行,首次明确“划分空域应兼顾低空经济发展需要”,并新增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专门规定。6月27日,湖南省低空经济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暨第四期低空经济大讲堂在长沙举行。在这场以“政策解读·法治护航·生态共建”为主题的会议上,湖南省低空经济协会与湖北省低空经济促进会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跨省航线打通、低空飞行标准互认、产业资源对接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当新法从国家法律层面为低空经济确立制度框架,湘鄂两省正在用一份跨省协议回答一个更深层的命题——低空经济如何从“省域试点”走向“区域协同”。
四个关键问题,解读湘鄂低空合作的产业逻辑
问题一:新《民航法》的“低空专章”到底写了什么?——两个关键突破
2026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将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民用航空法》自1996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全面系统修订,条文从215条扩充至262条。最核心的变化是首次增设“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专章,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系统性写入“低空经济”表述。
湘潭大学低空经济政策与法律研究院院长蔡高强教授在本次大讲堂上对新法进行了重磅解读,指出了两个关键制度突破:
第一,空域管理的法律重构。 新法首次明确“划分空域应兼顾低空经济发展需要”,确保空域合理、安全、充分、有效利用。在此之前,空域划设主要考虑国防安全和民航运输需求,低空经济发展需求在法律层面缺乏明确的制度保障。新法的这一条款,从国家法律层面为低空飞行“争取空域”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二,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的差异化管理。 新法新增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专门规定,体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的差异化管理要求。此前,无人机适航审定缺乏专门的法律依据,长期处于“参照有人机”的状态。新法的专门规定,为无人机和eVTOL的适航审定提供了更适配的法律框架。
正如蔡高强所言,这为低空经济腾飞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他针对空域使用、数据安全、侵权责任及跨境飞行等潜在法律风险,为企业开出了前瞻性的合规药方。
问题二:为什么湘鄂两省在这个时间节点“牵手”?
此次湘鄂低空合作的签署并非偶然,而是两省产业基础与政策窗口的双重叠加。
湖南:全国首个全域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省份的“先发优势”。 湖南凭借12项“全国第一”的改革成果,正以44亿元通航博览会签约额、100架eVTOL采购订单、超1600亿元产业目标的强劲势头领跑。湖南已建成12个通用机场,2026年至2035年将继续推动建设57个通用机场。2026年6月5日,湖南新版适飞空域正式发布,适飞空域大幅扩容,为低空经济注入强劲动能。5月1日起,两项无人机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所有无人机飞行必须通过指定平台完成实名登记。
湖北:后来居上的“制度创新者”。 2026年3月6日,湖北省低空经济产业促进会在武汉正式成立,120余家企业会员与个人会员参会。该促进会由湖北机场集团牵头联合7家龙头企业发起,前身为2024年成立的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联盟。2026年1月,武汉发布《武汉市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V1.0)》,全国首创都市圈低空一体化协同标准框架,将“武汉都市圈低空一体化标准”置于关键位置,通过统一技术接口与编码规则打破行政壁垒。
产业互补性早已被验证。 2025年7月,湖南省低空经济协会会长余首超在湖北推介会上就曾指出:“湖北光谷北斗技术国际领先,与湖南北斗应用场景深度契合;鄂州作为中部最大物流枢纽,可通过低空经济打通‘最后一公里’。”
问题三:湘鄂战略合作协议具体要做什么?
根据协议,两省将围绕跨省航线打通、低空飞行标准互认、产业资源对接三大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低空经济一体化发展。
三大合作方向逐一拆解:
第一,跨省航线打通。 这是最具想象空间的合作方向。此前,跨省低空短途运输已有先例——“自贡⇋武隆⇋张家界”跨省航线完成验证飞行,将四川自贡至重庆武隆的行程缩短至2小时,湖南张家界至重庆武隆仅需1.5小时,较传统地面交通效率提升200%。湘鄂两省的跨省航线若打通,将形成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低空“空中走廊”——湖南的低空旅游产品可直飞湖北,湖北的无人机物流可直达湖南,两省的低空经济将从“各自闭环”走向“互联互通”。
第二,低空飞行标准互认。 湖北已发布全国首个都市圈低空一体化协同标准框架,湖南正在推进通用航空标准化四年规划。两省标准互认一旦实现,企业在两省之间的运营将不再需要“两套标准、两套流程”,跨省低空运营的制度成本将大幅降低。
第三,产业资源对接。 湖南的低空制造和运营场景、湖北的北斗技术和标准体系——两省在产业链上的互补性,将通过这一合作机制加速转化。正如2025年推介会上易建尧所呼吁的,两省需从政府政策协同、企业深度交流、应用场景联合开发三大层面联动,通过“省内走出去、省外请进来”的模式,共同为跨区域低空经济发展探路。
问题四:湘鄂合作对全国低空经济的区域协同意味着什么?
湘鄂合作并非孤例。在此之前,浙皖闽赣四省交界地区已探索跨省域低空飞行协同管理,长三角低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已提出“规划一张图、标准一把尺、数据一张网”的协同框架。湘鄂合作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发生在中部地区——不是长三角、不是大湾区,而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核心地带。
这意味着低空经济的区域协同正在从“沿海试点”走向“中部破局”。
湖南的目标是2027年低空经济总产值突破1600亿元;湖北的目标是到2027年全省低空经济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两省合计2600亿元的产业规模,如果通过跨省协同实现“1+1>2”的效应,长江中游城市群将成为继长三角、大湾区之后,中国低空经济的第三极。
2025年的推介会上,易建尧曾坦言:“两省需从政府政策协同、企业深度交流、应用场景联合开发三大层面联动,通过‘省内走出去、省外请进来’的模式,共同为跨区域低空经济发展探路,达到‘1+1>2’的效果。”一年后,这一呼吁从“愿景”变成了“协议”。
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低空经济的竞争正在从“省域试点”走向“区域协同”
2024年,低空经济的叙事是“各省争先”——谁先出台政策、谁先开放空域、谁先开通航线。2025年,叙事切换至“城市竞速”——深圳、广州、成都、苏州各自打出差异化牌。2026年,叙事的重心正在转向 “区域协同” ——当单个省份的空域、航线、标准已经无法支撑产业的规模化发展,跨省协同就成了必然选择。
湘鄂战略合作协议的价值,不在于它写下了多少条款,而在于它开创了一种范式:两个中部省份,在7月1日新《民航法》施行前夕,用一份跨省协议回答了“低空经济如何从省域试点走向区域协同”这个命题。
正如活动现场参会企业所评价的:“政策解读有前瞻性、法律分析有实操性、保险方案有针对性!”这场大讲堂在新法施行的关键节点,无异于一场“及时雨”。而湘鄂合作的签署,则让这场“及时雨”不仅润泽了湖南,也灌溉了湖北——以及整个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低空经济版图。
事件核心速览
| 维度 | 核心信息 | 产业意义 |
|---|---|---|
| 会议名称 | 湖南省低空经济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暨周年总结及第四期低空经济大讲堂 | 以“政策解读·法治护航·生态共建”为主题,政学商各界同台输出干货 |
| 会议时间 | 2026年6月27日 | 距新《民航法》施行仅4天 |
| 会议地点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 政企对接的制度化平台 |
| 新法突破一 | 首次明确“划分空域应兼顾低空经济发展需要” | 低空飞行“争取空域”有了国家法律依据 |
| 新法突破二 | 新增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专门规定 | 无人机/eVTOL适航审定有了专门法律框架 |
| 新法施行时间 | 2026年7月1日 | 从政策驱动走向法治保障 |
| 湘鄂合作 | 湖南省低空经济协会 × 湖北省低空经济促进会战略签约 | 长江中游城市群低空经济一体化的制度起点 |
| 合作三大方向 | 跨省航线打通、低空飞行标准互认、产业资源对接 | 从“省域试点”走向“区域协同” |
| 湖南产业目标 | 2027年低空经济总产值突破1600亿元 | 全国首个全域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省份 |
| 湖北产业目标 | 2027年低空经济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 | 全国首创都市圈低空一体化协同标准框架 |
| 湘鄂产业互补 | 湖北光谷北斗技术 × 湖南北斗应用场景;鄂州物流枢纽 × 湖南制造运营能力 | “1+1>2”的产业协同效应 |
| 活动后续 | 协会已制定《低空经济大讲堂品牌活动建设方案》,按季度常态化举办 | 政产学研链接的制度化平台 |
本文基于以下信息来源综合整理:红网《新〈民航法〉施行在即 湖南这场低空经济大讲堂给企业送来“及时雨”》(2026年6月27日)、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新〈民航法〉施行在即 湖南低空经济大讲堂为企业“划重点”》(2026年6月27日)、全国人大网新修订《民用航空法》解读(2026年1月6日)、湖南省发改委新版适飞空域发布(2026年6月5日)、武汉市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年1月)、湖北省低空经济产业促进会成立报道(2026年3月6日)、2025湖南低空博览会武汉推介会报道(2025年7月)等,核心事实均已交叉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