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IC期间上海全市“禁飞”6天:低空经济时代,大型活动空域管制正在从“临时工”走向“标准化操作”

图片来源:通义万相 AI生成
7月15日0时至7月20日24时,上海市全域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施放、飞行,经依法批准的物流、应急、文旅、智慧城市、载人交通等场景除外。当新《民用航空法》施行仅半个月,上海就用一份全市禁飞通告为“低空经济如何与大型活动共存”写下了一份标准答案——不是“一刀切”地关上低空的大门,而是在安全与秩序之间划出一条清晰的“例外通道”。
四个关键问题,解读WAIC期间无人机禁飞通告的产业信号
问题一:禁飞通告的“硬核条款”是什么?
7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沪府规〔2026〕3号)。核心管控条款为:2026年7月15日0时至2026年7月20日24时期间,在本市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施放、飞行。
通告对“低慢小”航空器的定义覆盖了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几乎涵盖了所有低空飞行器形态。
问题二:谁是“例外”?——六大场景获准通行
通告并非“一刀切”地关上低空的大门,而是为以下场景保留了合法飞行通道:经依法批准用于物流运输、应急救援、低空文旅、智慧城市、载人交通等活动的除外。
这六大场景的选择并非随机,而是精准对应了上海低空经济当前最具商业化成熟度的方向——物流运输(丰翼、美团已在上海开通多条配送航线)、应急救援(城市空中生命通道)、低空文旅(黄浦江观光等)、智慧城市(政务巡检)、载人交通(eVTOL示范飞行)。“禁飞”的同时为“合规飞行”留出了制度通道,这正是低空经济“放管结合”治理逻辑的集中体现。
问题三:违规后果有多严重?——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责任
通告第五条规定,对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本通告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活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违规飞行的后果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责任逐级递进。通告还要求民用无人机拥有者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并可通过“随申办”进行空域信息查询、飞行活动申请等便捷操作。
问题四:WAIC禁飞与日常空域管理有何不同?——临时管制vs常态规则
2026年2月1日起,《上海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施行,明确了日常状态下约46%的市域面积可作为适飞空域。而WAIC期间的全市禁飞,属于针对重大活动的临时性管制措施。
这种“日常开放+活动管控”的双轨制,正是低空经济时代大型活动空域管理的标准化操作。2026年6月,上海在端午节龙舟赛期间同样实施了区域性无人机禁飞。WAIC期间的全市禁飞,则将这一模式从“区域性”扩展到了“全域性”。
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大型活动空域管制正在从“应急响应”走向“标准化操作”
WAIC期间的无人机禁飞通告,不能孤立地视为一次临时管控。它至少释放了三个层次的信号:
第一,低空经济的“放管结合”正在从原则走向实操。 新《民用航空法》7月1日施行后仅半个月,上海就用一份全市禁飞通告证明:法律的“定调”不是“放任”,而是在安全与秩序之间划定清晰的边界。六大例外场景的存在,意味着合规的低空运营不会因为大型活动而“停摆”——物流照常飞、应急照常飞、载人照常飞,前提是“依法批准”。
第二,大型活动空域管制正在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模板。 从进博会到WAIC,从区域性禁飞到全市禁飞,上海正在形成一套覆盖“通告发布—空域管控—例外审批—违规处罚”全流程的标准化操作体系。这套模板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第三,“禁飞”不等于“关停”——合规通道正在成为低空经济的制度底线。 六大例外场景的保留,意味着低空经济的核心商业场景不会因大型活动而“断档”。物流配送、应急救援、低空文旅、载人交通——这些场景的常态化运营正在获得制度层面的稳定性保障。
📌 事件核心速览
| 维度 | 核心信息 |
|---|---|
| 通告名称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沪府规〔2026〕3号) |
| 发布时间 | 2026年7月10日 |
| 禁飞时段 | 2026年7月15日0时至7月20日24时 |
| 禁飞范围 | 上海市全域 |
| 禁飞对象 | 无人机、轻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模型航空器等全部“低慢小”航空器 |
| 例外场景 | 经依法批准的物流运输、应急救援、低空文旅、智慧城市、载人交通等 |
| 实名登记 | 民用无人机须依法实名登记,可通过“随申办”查询空域、申请飞行 |
| 违规后果 | 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刑事责任 |
| 政策背景 | 新《民用航空法》7月1日施行;《上海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月1日施行 |
本文基于以下信息来源综合整理: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2026年7月10日)、钛媒体(2026年7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2026年7月12日)、凤凰网(2026年7月12日)等,核心事实均已交叉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