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的意见

2025/04/16 19:34:11

4月10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简称《识别码》)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日期6月10日。

《识别码》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唯一产品识别码的编码规则、登记备案、产品外包装标识、机体表面标识、存储与安全、广播与报送的相关要求。

《识别码》适用于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的产品管理,不适用于模型航空器与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

《识别码》还规定:制造商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唯一产品识别码,由制造商名称码、产品型号码和序列号等三部分组成,长度共20个字符。

个人组装或拼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唯一产品识别码,由个人标识码和序列号等两部分组成,长度共20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