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到2027年,全省保有农用无人机达15000台以上
4月21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

图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通知》明确,四川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试点先行、安全发展”的原则,力争到2027年,四川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新基建、新应用、新格局基本形成,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农用无人机配置全覆盖,全省农用无人机保有量达到15000台以上,新培育持证农用无人机操控员5000人以上,打造“农用无人机+”5类应用场景,年度作业面积超过1亿亩次,为四川现代农业发展赋予飞翔动力。
《通知》聚焦开展装备技术攻关、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低空飞行农业服务体系四大领域发力。
重点开展装备技术攻关
按照“需求牵引、突出重点、服务产业”原则,全面梳理低空领域农业装备短板弱项,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无人机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聚焦低空飞行器及其配套农机具,重点开展农用无人机、机载传感器、智能作业系统等技术攻关。
同时,利用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丘陵山区农机化薄弱环节技术攻关项目,四川将积极开展适宜农用无人机作业的肥药耐腐蚀播撒系统、种子精量飞播技术攻关等,加强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促进创新产品加快迭代升级。
打造“农用无人机+”5类典型应用场景
打造农用无人机大载重吊运示范应用场景,通过大载重农用无人机吊运轻简型农机上山、农产品下山等。
巩固“农用无人机+植保、施肥”应用场景,在连片粮油、果蔬茶种植区域开展农用无人机病虫害飞防、撒施肥料等作业。
扩大“农用无人机+播种”应用场景,在丘陵山区农机下田难、地块小、坡度大等重点区域,通过农用无人机飞播种子保障农事生产。
突破“农用无人机+农林产品”采收吊运应用,重点在丘陵山区林果、林药、菌菜种植集中区域发挥“空中运输队”作用,帮助群众减少运输成本、增加经营收入。
拓展“农用无人机+农林草牧监测”智慧管理场景,发挥“空中侦查员”“数据收集员”“网络通信员”作用。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拓展“低空+农业”新基建,布局建设低空飞行农业地面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农用无人机起降平台(点)、充电站、维修站和停放场等设施。
灵活部署车载移动式地面工作站和保障站,提供燃油、电力和维护,确保作业过程稳定进行。灵活投放中继无人机、系留式中继无人机,提高信号薄弱区域的通讯质量。
建设农用无人机作业监管系统,建立农用无人机作业数字档案,提高作业数据的溯源监管能力。
构建低空飞行农业服务体系
加大具有低空飞行农业装备相关学科人才引进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共建低空飞行农业装备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农用无人机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持证操控员,遴选一批操控培训教员。
与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集整机销售、租赁、配件提供、维修保养、报废更新等功能于一体的农用无人机服务中心。强化低空飞行农业装备管理、推广、安全监理等专业服务能力。
最后,《通知》还提出了政策支持、安全管理、统筹协同三大保障举措,从支持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和使用农用无人机、排查整治飞行安全隐患、推动种植田块附近影响正常飞行作业的电线和通信线优化调整等方面着手,护航四川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