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调整!民航局撤销三旧机构成立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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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民航局印发《关于成立民航局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民航局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对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低空经济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统筹。

图源:民航局
同时,原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领导小组和民航局促进低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撤销,其相关工作职责任务并入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阵容强大,由民航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志勇担任组长,胡振江、韩钧、马兵、梁楠四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总飞行师熊杰、总工程师朱为民,以及综合司、航安办、空管办、空管局、政法司、计划司等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涵盖了民航系统内与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相关的关键业务部门及单位,为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肩负多项重要职责。在规划与政策制定方面,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起草低空民用航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无人机等民用低空飞行航空器的适航审定、市场监管等政策标准及制度规范,建设民用低空飞行服务调度平台和安全监管体系,协同实现飞行动态实时监控。在工作统筹方面,要统筹民航局在通用航空、低空经济发展、无人驾驶航空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工作,确定重点工作安排并督导落实。在决策与问题处理方面,研究工作中涉及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按规定提请审议。在协调沟通方面,与中央低空办、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建立协调关系,解决跨部门、跨央地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 “低空办”,设在民航局空管办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任由马兵担任,副主任由陈向阳担任。低空办承担着落实领导小组各项要求的关键职责,推进民航促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的日常工作,包括拟制相关规划和综合政策,提出整体工作安排,组织开展集中办公,跟踪各部门和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并统筹协调,与中央、国务院和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日常协调,及时研究相关问题并提出对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的建议,以及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此外,领导小组成立了6个专项工作组,全面覆盖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的全链条环节。适航管理组由适航司牵头,负责加强适航审定机构航空器适航审定能力建设等工作;市场管理组由运输司牵头,组织起草市场促进政策,研究典型应用场景等;飞行运行组由飞标司牵头,制定低空飞行人员资质和运行管理相关政策标准;飞行服务保障组由空管办牵头,推广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成果,推进相关平台建设等;安全管理组由航安办、公安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开展安全监管政策研究,推进央地联合监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组由计划司、政法司按职责分工牵头,研究行业低空经济发展政策,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研究。
为保障工作高效开展,领导小组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工作机制。集中办公机制从局机关、直属单位、支持机构等抽调人员到低空办集中办公,根据需要成立工作专班,专项工作组建立双请示、双报告制度。工作筹划机制要求各专项工作组梳理工作要求,实施项目管理,明确目标、方案及时间节点。请示报告机制建立专项工作组季报制度,低空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同时建立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技术支撑机制统筹行业内外力量,构建技术支持机构体系。工作协调机制由低空办建立与各方的协调机制,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指定联络员与低空办联系。地区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区管理局根据本地区发展需要调整成立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机制,监管局加强与地方联系,参与相关工作。
民航局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在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领域的管理与推进工作进入新阶段,将有力推动相关产业的规范化、高效化发展,为我国低空经济的腾飞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