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阅兵在即,北京市发布无人机全域管制通告

2025/08/05 20:37:38
题图 | AI生成

2025年9月3日上午,北京天安门广场将举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包括检阅部队。届时,习近平总书记将发表重要讲话。这是继2015年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次以阅兵方式纪念中国抗日战争暨二战胜利,也是建国以来的第19次大型阅兵。此次纪念活动规格高、涉及面广,阅兵由徒步方队、装备方队和空中梯队组成,展现了新时代人民军队的崭新风貌和强大实力。

图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为确保这一重要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空域安全,8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京政发〔2025〕20号),明确宣布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通告明确规定:“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这一决定意味着,在北京市辖区内的所有区域,包括城区、郊区及远郊区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

北京市此次发布的管制空域通告,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通告明确指出,此举系“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作出。

图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根据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具体而言,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机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等,都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条例同时规定,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由各级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确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这为北京市此次发布全域管制通告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作为国家首都,北京的空域管理历来具有特殊意义和重要性。由于地处国家政治中心,北京上空不仅有首都国际机场、大兴国际机场等重要民航枢纽的航路,还承担着重要的军事和政治活动的空域保障任务。近年来,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应用,这类“低慢小”航空器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空域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在重大活动期间,北京市公安局经常发布禁飞通告,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此次将整个北京市行政区域划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不仅是为9月3日阅兵活动提供安全保障,也是对首都空域管理的制度化、常态化安排。这一管制措施将对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航拍从业者以及相关企业产生直接影响。根据通告要求,任何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行为,都必须事先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相关部门提醒公众,违反管制空域规定进行无人机飞行的,将面临法律责任。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条款,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无人机的,可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确有合法需求进行无人机飞行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