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施行!江苏两市低空经济立法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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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交汇点 | 无锡苏州促低空经济法规同日获批、同日施行,优服务促企“飞起来”、重安全助“飞得稳”》。文章指出,7月30日闭幕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无锡、苏州两市分别提交的促进低空经济法规。

图源: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同日获批、将于同日施行的两部条例,以强化服务为重点,把安全保障放首位,以协同立法为区域发展低空经济提供法治保障。
从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打造低空经济作出部署,近年来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地位凸显。无锡、苏州对该产业前景看好并进行积极布局。如无锡市政府在条例草案起草说明中说,低空经济对于拉动国内消费、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必将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为此,该市把低空经济作为首批未来产业之一进行战略布局,明确要将无锡打造成为长三角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高地和全国低空经济创新示范区。
在此背景下,推动地方立法成为国内有志于竞逐低空的城市,落子布局的先手棋。具体到苏锡两市,立法不仅有利于解决发展堵点痛点,也将为争取低空领域相关试点示范项目提供加持,现实必要性很强。因此,两市均在我省率先开展立法探索,并在探索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苏州委托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对草案中八个方面重要问题进行了论证咨询;无锡则面向全社会公开征得近1000条立法建议,创历年来单件立法项目新高。
虽然两市获批法规名称略有差异,苏州为低空经济促进条例,无锡为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但立意均在“促发展”。“条例强调要‘统筹发展、因地制宜、安全有序、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地发展低空经济。”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处副处长李振说,通过立法可以进一步理顺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等,为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围绕“促发展”,两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事权,都主要在“飞行服务”上做文章,侧重于以更便捷服务让企业“飞得起来”。为此,两市都要求设立全市统一的低空飞行服务平台,通过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提供低空飞行服务和协同运行服务,并与上级低空飞行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和服务对接。目前,苏州143个起降点(今年计划增至200个)、各类航线333条,均已在该市低空服务监管平台、低空飞行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高效服务下。
值得注意的是,通常此类立法常有的“包容审慎”措辞没有出现在两部条例中。“我们觉得,低空经济要把安全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所以我们在总则里有安全第一这个原则,此类立法通常写的包容审慎原则就没有提到。”苏州人大法工委地方立法处主任夏晓娟说。无锡也对低空飞行安全保障高度重视,为此进行了系统制度设计,如要求建立健全低空违法飞行跨部门联动处置与执法机制,推动与有关方面建立健全低空飞行联合监管、安全评估等工作机制,鼓励联合设立低空安全保障基金,等等。
由于是协同立法,两部条例许多条款一致,比如考虑到基础设施以后可能共享共用,“基础设施”章节内容就较为接近。两条例体例也大体相同,均包括基础设施、飞行服务、应用推广、产业发展、促进措施以及安全保障等章节,这符合新兴领域发展脉络谋篇布局的惯例。但记者注意到,总则后的第二章,无锡是“基础设施”,苏州则是“产业发展”。夏晓娟介绍,目前苏州低空经济产业规模正在加速壮大,现已集聚产业链相关企业超500家、产值突破400亿元,覆盖低空经济全产业链,“为发挥这一优势,同时我们的立法目标也是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所以整个篇章布局有不同。”
无锡的条例也充分结合自身优势产业,要求该市及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鼓励和支持集成电路、物联网、大数据、新材料、人工智能、数字孪生、云计算等产业与低空经济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向低空经济领域兼容转产。
两市条例都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协同立法获得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处负责人表示,两市低空经济立法走在了全省前列,最终出台的法规切合当前空域管理和低空飞行管理实际需要。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也已纳入立法预备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计划明年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