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低空经济支持政策,最高1000万奖励+10个低空飞行免费打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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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云南省支持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向各州(市)人民政府及省直各委、办、厅、局下发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该文件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低空经济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围绕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努力把云南打造成为高原无人机制造集聚地、低空飞行多元应用基地、低空飞行装备出口基地。

图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在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方面,云南省将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先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地区等低空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将对监视管理、气象监测等低空飞行安全设施建设给予核定总投资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同时,支持省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动态关联“一机一码”、电子围栏、禁飞区等数据,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
为支持产业发展,云南省将建设高原无人机试验基地,形成全体系、全链条试验测试能力,面向国内外企业免费提供高原无人机测试服务。省级和州(市)级财政将分别对经审定的测试项目运营成本给予70%、30%的资金支持。在产业关键环节方面,对提升产业链韧性和配套能力贡献突出的项目,将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整机产品,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10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300万元。
在产业集聚发展方面,云南省将重点支持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等作为承载低空制造业的重点园区,对每个园区每年最高安排5000万元资金支持。对引进技术的第三方,按落地年销售额2‰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00万元,连续奖补3年。同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高原无人机标准化工作,对主导或参与制定各级标准的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在应用场景拓展方面,云南省将以昆明、曲靖、红河、丽江、怒江等为试点,探索可复制推广的低空应用示范场景。在低空物流发展方面,鼓励在山区、偏远地区、边境地区发展乡村邮政寄递、“山货出山”、边境物资运输等低空物流,推出“24小时送达”等特色产品。探索应用中大型无人机跨区域运输“云茶”、“云咖”、“云菌”等特色产品。
文旅融合发展是云南省低空经济的重要特色。省政府将每年发放消费券2000万元,支持高空跳伞、低空观光、无人机表演、飞行体验等低空消费活动。在全省推出10个“低空飞行免费打卡点”,建设100个以上共享航拍摄影无人机租赁点。依托六大水系、九大高原湖泊、高山峡谷、原始森林、火山热海、古寨村落等景观,探索“飞住玩一体”低空旅游新场景。
在政务服务领域,云南省将支持在公安、自然资源、环保、城市管理、交通水利、医疗救援、应急、消防救援、森林防火等领域联合开展低空政务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在电网、路网、水网、管网等基础设施领域开展低空安全巡检监测。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民购置、报废更新符合条件的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给予一次性补贴。
为挖掘新型应用场景,云南省将每年面向全球公开征集云南低空应用典型案例,对经评审认定应用前景广、商业模式可持续的给予1万—10万元创新奖励。支持承办全国或区域性航空运动赛事活动,按核定总成本的20%给予补助,单次活动最高补助50万元。
立足区位优势,云南省将围绕南亚东南亚地区、全球高原地区市场需求,引导企业柔性定制生产适应复杂气候、具备自主飞行能力等的低空航空器。鼓励发展低空航空器补能、维修、回收等专业化服务,支持在有关国家设立第三方综合性、专业化飞行服务企业。鼓励每年免费为有关国家培训一批无人机操控员和无人机维修人才。
在国际市场拓展方面,云南省将依托各类对外开放平台及云南驻外商务代表处、办事处、商会等,建立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对成功开拓南亚东南亚地区、全球高原地区市场的企业,对其经审定的市场开拓有关成本给予补助。鼓励省属企业为周边国家提供空域划设管理、航线航路规划等服务,打造“彩云飞服”区域公共品牌。
为提升出口服务质效,云南省将对在云南设立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总部、面向全球高原地区市场总部并出口航空器的企业,给予“多对一”辅导。对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非列管无人机出口,在申报当日放行。支持在昆明、大理、红河、磨憨等地建设国际区域性无人机交易集散中心。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云南省将推动构建省级、州(市)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整合各类资金对省级平台给予总投资80%的补助。推动民航、公安、应急、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与低空智能网联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用户飞行一站办理、一键申报、随报随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公共服务类垂直起降基础设施按核定建安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为强化要素保障,云南省将组建省级低空经济工程研究中心,发挥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低空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支持低空经济重点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保障用能、用林、用地。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加大省级人才计划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兴滇英才”等人才计划。
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文件明确,本措施与其他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补政策措施的,按最高奖补金额给予补助,体现了政策的系统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