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资本有序入局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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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为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国务院办公厅近期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该文件共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其中明确将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强化对民间投资的平等保障,为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点领域建设开辟更广阔空间。
《若干措施》在扩大民间投资准入范围上实现多领域突破。在重点领域投资方面,文件明确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核电等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针对地方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规模较小、盈利空间明确的新建项目,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两大新兴领域被重点提及,文件不仅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相关领域建设,更在商业航天的频率许可、发射审批环节强调对民间投资项目一视同仁,同时优化卫星通信业务准入政策,为民间资本参与航天产业创新扫清制度障碍。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在科技创新领域,《若干措施》建立健全民间资本参与机制。文件提出将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实现动态更新,打破民营企业在科研资源获取上的壁垒。同时,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让民间资本成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重要力量。在服务业领域,文件明确要求清理不合理的经营主体准入限制,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修订分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从制度层面保障民间资本的公平参与权。
针对民间投资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若干措施》提出一系列靶向解决方案。在权益保障方面,明确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确保民间资本在市场竞争中享受平等待遇。在产业赋能方面,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具有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同时推动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通过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助力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在招投标与政府采购领域,文件明确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不合理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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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民间投资保障力度,《若干措施》构建起多层次政策支持体系。资金支持方面,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同时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为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补充资本金,缓解项目资金压力。金融服务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精准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在资本市场层面,持续落实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拓宽民间资本退出渠道。
《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需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科学决策投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防范各类风险,推动民间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统筹协调与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若干措施》的出台针对性强、覆盖面广,既聚焦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增长极,又着力解决民间投资“准入难、融资贵、保障弱”等传统问题,将有效激发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与创新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