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将外国制造无人机及组件纳入管控清单

题图 | 大疆
近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进一步收紧外国无人机准入限制。依据美国行政部门作出的国家安全评估结论,外国制造的无人机系统及关键组件将列入FCC更新管控清单,外界普遍解认为这一举措与“大疆禁令”相关。
在12月22日发布的情况说明中,白宫召集的跨部门机构经评估认为,境外生产的无人机系统及关键组件,对美国国家安全和民众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据此,FCC将外国制造无人机及相关组件列入管控清单,禁止新型设备型号获取FCC设备授权,而未经授权的新型设备将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FCC特别说明,该决定不影响已售出的无人机和此前获得FCC授权的设备型号。消费者可继续使用自有无人机,零售商也可正常销售以往获批的型号。按照规定,新限制仅针对今后推出的新型设备。
尽管事发突然,但这早已在美国市场预期之内,评估结果与2025财年《国防授权法》(FY25 NDAA)的相关条款高度契合。该法案此前已明确要求国家安全机构,对外国制造无人机及相关技术的潜在风险开展评估。
2025财年《国防授权法》第1709条规定,需对特定无人机设备开展跨部门安全审查,一旦发现风险需采取对应管控措施。FCC在情况说明中指出,本次国家安全评估范围已覆盖该条款提及的设备与服务。近年来,美国国会针对外国无人机的限制举措,多集中在政府采购管控和FCC监管频谱资源两个方面。此次更新管控清单,则通过FCC设备授权环节限制外国无人机未来入市通道,进一步扩大了管控覆盖面。
与《国防授权法》最初仅针对特定技术开展安全审查的限定不同,FCC在情况说明中对相关问题的界定更为宽泛。作为全球最大无人机制造商,大疆创新多次呼吁对其技术进行公平、透明、基于实证的审查,强调国家安全考量应立足技术本身,而非单纯以产地论优劣。

图源:大疆
除提及未经授权监听、数据外泄及潜在袭击破坏风险外,FCC还在国家安全评估中指出,过度依赖外国制造无人机“严重削弱了美国本土无人机产业根基”。鉴于美国监管持续收紧,大疆多款最新专业级无人机已在海外上市,却迟迟未登陆美国市场。这一现象也印证,即便没有针对现有设备的正式禁令,监管层面的不确定性,本身就会影响企业的产品市场布局决策。
不少无人机服务提供商及公共安全机构,长期以来都反对对外国制造无人机实施大范围限制,核心顾虑集中在成本控制与实际运营适配性上。不少用户担心,美国本土生产的替代产品在价格、功能及生态成熟度上,仍不及大疆无人机,尤其在测绘、巡检、公共安全等应用场景中,差距更为明显。
针对FCC此次公告,大疆创新作出回应,明确表示将持续深耕美国市场。大疆发言人表示:“我们对FCC将外国制造无人机纳入管控清单的决定感到失望。尽管大疆未被单独点名,但行政部门作出这一评估所依据的具体信息尚未公开。”
该发言人指出,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大疆始终倡导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以惠及全体消费者和商业用户,未来也将坚守这一立场。“大疆产品是全球市场中安全性、可靠性领先的产品之一,经过了美国政府机构及独立第三方多年的严格审查。所谓大疆存在数据安全隐患的说法缺乏实证支撑,本质上是贸易保护主义的体现,违背了开放市场的基本准则。”
发言人同时明确,此次政策调整不影响已购买大疆产品的用户,现有产品可正常购买和使用。FCC在情况说明中也提及,未来经国防部、国土安全部评估确认无风险的新产品,有望获得上市许可。“大疆对美国市场的承诺始终不变,衷心感谢全美各地用户发声支持,分享大疆技术对其工作及社区发展的助力,我们将及时向用户同步后续进展。”

图源:大疆
此次管控清单更新仅针对新型设备,FCC此举或在为运营商预留出无人机更新迭代的过渡时间。允许已授权型号继续使用,可使相关机构和服务提供商在旧设备自然淘汰后逐步替换,无需仓促更换现有设备。不过,FCC尚未明确未来是否会对已授权设备采取进一步管控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FCC在情况说明中多次使用“外国制造”这一模糊表述,未明确具体涉及的国家或制造商。从字面含义来看,该政策可能不仅覆盖欧洲、印度等盟友国家生产的无人机,还可能波及美国本土设备中采用的外国来源组件。
此前,2025财年《国防授权法》的管控范围相对集中,主要针对中国制造的无人机及与美国认定的“外国竞争对手”存在关联的实体,要求对这类系统开展国家安全审查。相比之下,FCC采用了更宽泛的表述,将对外国制造无人机的依赖本身界定为国家安全隐患,政策重心转向供应链安全及本土产业基础培育。
FCC表示,若国防部、国土安全部评估确认特定无人机或组件无安全风险,可豁免相关管控。但截至目前,此类豁免的具体评估流程、政策最终执行边界等细节仍不明确。
总体来看,此次管控清单更新标志着美国无人机政策发生重大转向。现有无人机仍可正常使用,但外国制造无人机进入美国市场的通道已大幅收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