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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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济南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济南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聚焦低空经济发展关键环节,明确发展路径、压实部门职责、强化保障支撑,为泉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济南低空经济领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此次出台的《办法》共设总则、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应用推广、飞行服务、安全保障、附则7章40条,适用范围覆盖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相关活动。《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济南低空经济发展从试点探索向规范化、法治化推进迈出关键一步,将为产业集聚、场景拓展、创新突破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在部门职责划分方面,《办法》明确了发展改革部门统筹推进低空经济发展的核心职责,同时细化了财政、城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育、气象、公安等多部门的具体工作分工,构建起“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有效破解了低空经济发展中多领域协同的难题,为产业发展打通了跨部门协作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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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低空经济新兴产业培育与创新驱动,《办法》作出一系列针对性规定。其一,明确全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编制要求,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与产业集聚,引导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助力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其二,强化创新引领,鼓励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开展技术研发、模式创新等活动,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其三,完善保障体系,从政策扶持、金融支持、人才引育、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试验基地打造等多个维度发力,全方位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在应用场景培育与推广方面,《办法》立足济南城市发展实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低空飞行应用深度融入生产生活各领域。一方面,大力支持低空飞行在生产作业、公共服务、交通物流、低空消费等四大领域的创新应用,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重点聚焦物流配送、文体旅游、农业生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政务服务等高频应用场景,明确具体支持与推广措施,推动低空应用从“单点试点”向“规模化落地”转变,让低空经济真正赋能千行百业、惠及民生福祉。
据悉,近年来济南已将低空经济列为引领产业升级的关键赛道,在产业集聚、场景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已汇聚百余家相关企业、数十个重点项目,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此次《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规范低空经济发展秩序、释放产业发展潜力,为济南争创国家级低空经济试点示范、打造全国低空经济发展先行区、集聚区和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助力“天空之城”的蓝图加速变为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