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布低空经济发展新政征求意见稿,17条举措护航产业高质量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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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苏州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月24日。该《征求意见稿》在2024年4月试行版措施基础上,结合近两年苏州低空经济发展实际修订完善,以三大板块17条具体举措,全方位布局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助力苏州打造全国低空经济示范区。
据悉,当前苏州低空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已集聚低空产业链企业超500家,形成覆盖“制造-飞行-保障-服务”的全产业链生态体系,产业规模稳步提升。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紧扣产业发展需求,聚焦支持低空产业创新发展、鼓励拓展低空应用场景、加强低空经济发展关键要素保障三大核心方向,明确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力度大的支持政策,兼顾创新驱动、场景落地与要素保障,推动低空经济从试点示范走向常态化、商业化运行。

图源: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在支持低空产业创新发展方面,《征求意见稿》推出7条具体举措,强化创新引领与产业集聚。其中明确设立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培育低空经济领域重大创新产品,每个项目最高可获2000万元支持;加大适航取证奖励力度,本市企业获得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和生产许可证(PC)后,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可获3000万元奖励,同一型号仅奖励一次。
同时,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对低空经济产业链关键环节研发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克“卡脖子”技术;培育梯度企业,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称号;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对新获评的国家级、省级低空经济领域创新平台,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2000万元不等支持;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主体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在拓展低空应用场景方面,《征求意见稿》立足苏州地域特点与产业需求,提出4条举措推动场景多元化落地。重点鼓励无人机开展跨江跨湖运输、工业运输、高附加值物品运输等突破地形限制或时效要求高的运输业务,对常态化运营的低空载货航线分机型、按飞行架次给予奖励,其中轻小型无人机航线年度飞行满1000架次可获4万元一次性奖励,中型、大型及载物eVTOL航空器航线也有相应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合计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同时,推动低空技术在农林植保、应急救援、城市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将低空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发展低空文体旅融合业态,对新建授牌飞行营地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体育航空类培训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鼓励“低空经济+”创新应用,每年遴选示范项目并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产业规模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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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筑牢产业发展根基,《征求意见稿》从规划用地、基础设施、人工智能赋能、财政金融、人才引育、开放合作六个维度,出台6条要素保障举措。规划用地方面,将低空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级、二级低空起降设施用地比照“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供应;基础设施方面,以场景需求为牵引划设低空航线,支持各类资本参与基建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及地方各类资金支持;人工智能赋能方面,鼓励构建低空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空域规划、飞行调度等领域的应用,相关主体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或支持。
财政金融与人才保障上,苏州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低空经济企业上市融资,对金融机构科技贷款损失给予最高1000万元风险补偿;引进低空领域高端人才,重大创新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别可获最高3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紧缺人才可获最高30万元薪酬补贴,同时推动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培育复合型技能人才。开放合作方面,支持举办低空经济领域各类赛事、峰会和招商活动,鼓励企业出海拓展市场,对相关赛事活动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既是苏州落实国家、省低空经济发展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立足本地产业优势、补齐发展短板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优化苏州低空经济发展生态,推动产业全链条升级,助力苏州在低空经济赛道上实现新突破,为全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苏州样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