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18条措施,着力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

题图 | 今日头条
3月24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的决策部署,聚焦农业农村低空经济发展关键环节,从六大方面推出18条务实举措,稳妥有序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提质增效,释放农业新质生产力动能,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筑牢坚实支撑。
农业农村是低空经济落地应用的核心场景,发展农业农村低空经济,是推动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建设的重要抓手。《若干措施》明确规划目标,到2030年,全省农用无人机保有量稳定在4万台以上,作业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全面提升农用无人机应用广度与深度,推动低空经济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

关于促进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图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靶向精准、覆盖面广,围绕农用无人机产品升级、应用场景拓展、服务主体培育、基础配套建设、智慧农业融合、安全规范发展六大维度,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构建起全链条、全周期的政策保障体系。
在提升农用无人机产品适应性方面,江苏将支持生产企业优化装备性能,提升荷载、续航、作业精准度和地域适配能力;在南京、苏州、盐城等地建设3个以上农用无人机熟化应用试验场,为装备创新提供测试验证平台;推动成立省级农用无人机应用产业发展联盟,搭建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平台,同步研发配套专用物料与高效栽培技术,补齐装备与技术适配短板。同时,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完善售后维保体系,提升检测鉴定机构服务能力,保障农用无人机产品质量过硬、服务到位。

农用无人机试验场测试(图源:今日头条)
为拓宽应用覆盖面,江苏将分年度推进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培育,重点拓展“低空+农业生产”“低空+乡村治理”两大核心场景。在农业生产领域,规范无人机施药、施肥、播种、投饵等作业标准,推动无人机全面应用于农作物植保、果园授粉、农资运输、救灾应急等环节,稳步提升作业覆盖率;在乡村治理领域,推动无人机赋能农业执法、耕地管控、河湖巡查、秸秆禁烧、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等工作,以空中巡查助力乡村治理精细化、高效化。
壮大市场主体是推动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江苏将加大培育力度,计划打造100家左右集生产服务、咨询培训、数据处理于一体的综合性低空经济服务企业,发展5000家左右专业化无人机作业服务组织。同时,用好用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将农用无人机全面纳入“优机优补”范围,鼓励各地依托飞行数据精准发放作业补贴,减轻经营主体投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无人机操控员培训(图源:新华网)
夯实基础建设,才能保障低空经济平稳运行。江苏将依托实景三维江苏数据,搭建农业农村无人机时空数据底座,规范飞行作业范围,优化空域管理流程;加强边远地区通信保障,依托北斗导航提升无人机定位、监管与协同作业能力;加快建设无人机“机巢”、起降平台及专用充换电设备,完善运维补给配套;积极谋划储备重点项目,对接各级扶持政策,支持短板技术研发与创新平台建设。
推动低空经济与智慧农业深度融合,是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的关键路径。江苏将制定农用无人机数据交换技术标准,打通无人机作业数据与“苏农云”平台对接通道,实现数据实时感知、共享共用;依托无人机实时监测优势,采集农作物长势、病虫害等农情数据,融合卫星遥感、地面物联网、智能农机等多维度数据,赋能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建设,提升农业生产精准决策能力。

“苏农云”平台登录界面(图源:苏农云官网)
安全有序是发展的底线。江苏将严格落实无人机飞行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操控人员培训考核,年均培训操作维修人员5000人次以上;支持涉农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将无人机操作技能纳入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范畴;加大飞行作业监管力度,整治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制定安全作业指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大保险支持力度,丰富专属保险产品,为产业发展筑牢风险防线。
下一步,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将紧盯既定目标,强化规划引领,狠抓政策落实,全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让低空经济成为江苏农业转型升级、乡村全面振兴的新引擎,奋力谱写新时代农业强省建设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