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印发《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当“海陆空潜”无人体系从演练走向国策,“低空+航运”的协同拐点已至

2026/09/27 09:10:33

四部门印发《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当“海陆空潜”无人体系从演练走向国策,“低空+航运”的协同拐点已至

图片来源:通义万相 AI生成

2026年3月30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明确“十五五”期间智能航运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文件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为路径,以场景应用为牵引,锚定两个阶段目标:到2027年,实现人工智能与航运要素深度融合,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建成3个以上智能航运综合试点区域、开辟5条以上试点航线、打造10个以上可推广的典型场景、运营100艘以上智能船舶;到2030年,全面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形成技术、产业、治理协同发展新模式,智能航运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这份文件的意义,需要放在一个更大的坐标系中理解。就在同一年,低空经济领域的政策体系同样在加速成型——亿航EH216-S集齐四证并走向海外、纵横股份的县域“一网统飞”模式复制到多省、合肥全空间无人体系城市级示范场景积累超2000万条运行数据。当航运领域的智能化顶层设计与低空经济的基础设施化进程在时间线上交叠,一个清晰的判断正在浮现:“海+空”无人体系的政策协同拐点已经到来。

四大维度、11项重点任务:一张“施工图”的完整拆解

《行动计划》从技术装备攻关、应用试点赋能、基础设施提升、监管治理提升四大维度,系统部署了11项重点任务,着力构建覆盖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的智能航运发展体系。

维度核心任务与低空经济的协同接口
技术装备攻关智能航运共性技术、智能船舶、港口与航道智能化、航海保障智能化港口航道巡检无人机、海事执法无人机、海上物流eVTOL
应用试点赋能成熟技术推广应用、多要素综合试点推进试点区域内无人机物流与船舶运输的协同调度
基础设施提升通信导航设施、运营服务设施、快速测试验证能力低空通信基站与航运通信导航的频谱共享与共建
监管治理提升监管治理体系建设、监管治理能力提升空域-水域一体化监管平台、无人装备协同运行规则

这份任务清单的排列方式,本身就透露了一个重要的政策信号:智能航运的推进不再是“水运领域自己的事” 。通信导航设施的建设、快速测试验证能力的布局、多要素综合试点的推进——这些任务的落地,必然需要与低空经济领域正在同步建设的数字基础设施产生交集。

“海陆空潜”无人体系:从演练到国策的三年路径

理解智能航运与低空经济的协同逻辑,需要先看清一个此前较少被关注的技术脉络:“海陆空潜”一体化无人系统。

2026年3月26日起,大连海事大学在相关海域组织开展“新红专”轮无人集群系统海上演示实验,“海陆空潜”一体化智能系统集中亮相。这是我国首套以实船为核心平台的跨域立体协同作业体系,标志着智能航运从单一装备研发向系统集成迈出了重要一步。

“新红专”轮上的部署细节值得逐项拆解:船上部署了1.5万余个智能传感器,建立了船岸协同控制链路,既可实现远程岸基遥控驾驶,也能够对空中、水面、水下的多种无人装备进行任务分发与集群管控。无人机在这套系统中扮演着空中中继节点的角色——既可以在水面无人设备与母舰之间搭建临时通信桥梁,也可以承担广域感知层的任务。

这个系统架构的产业含义非常明确:当一艘母船能够同时调度无人机、无人艇和无人潜航器执行协同任务时,“海”与“空”的无人系统边界就在技术上被打破了。 而这恰恰是《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在应用试点赋能行动中提出的“多要素综合试点”想要推动的方向。

中国航海学会理事长严新平教授在2026年9月的航海科普季活动中对未来的判断更加直接:“未来船舶将向水域机器人系统演化,船用机器人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岸基驾控,船端值守’的运行模式将走向常态化,低空、水面、水下及水底协同的海域立体综合运输体系将成为现实” 。这段话出自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之口,其分量值得行业认真对待。

对标低空:智能航运的“时间差”与“协同红利”

把智能航运与低空经济放在同一坐标系中对比,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结构性差异。

低空经济在2024-2025年经历了一轮“爆发期”——政策密集出台、资本大量涌入、企业数量激增。但2026年以来,随着北京全域禁飞新规、多地奖补废止、亿航撤回收入指引等事件的出现,行业正在从“爆发期”转入“安全合规驱动的谨慎发展期”。

相比之下,智能航运的推进节奏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特征:底子更厚,节奏更稳,但智能化改造的增量空间更大。

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海运船队总运力稳居世界第一,95%以上的外贸货物通过海运完成。这个庞大的存量规模意味着:智能航运的每一步效率提升,撬动的产业价值都可能远超低空经济当前的体量。 正如专家所指出的,智能航运“像一根粗壮的产业链链条,拉动造船、通信、金融、保险等几十个行业一起升级,每提升一点航运效率,就能撬动巨大的上下游效益”。

更值得低空经济从业者关注的是,智能航运的推进路径与低空经济存在大量可复用的接口:

协同维度低空经济已有基础智能航运的需求方向
通信导航5G-A基站、北斗地基增强站、低空智联网海上通信覆盖、高精度定位、船岸协同链路
运行监管“一网统飞”平台、UOM数字化审批体系水域无人装备协同运行规则、跨域调度平台
测试验证整机地面综合测试、融合空域管理海上快速测试验证能力、极端环境验证场
场景应用港口巡检无人机、海上能源设施运维海空一体运维服务体系、海事执法无人机

顺丰与峰飞航空在2026年7月国际低空经济博览会上签署的低空物流合作框架协议,聚焦的正是海上能源设施运维场景——双方将打造“海空一体化服务标杆”,覆盖设备巡检、人员轮换等全流程闭环。这个案例说明,低空经济与智能航运的协同,已经在产业端先行发生了,政策文件的出台只是对这种既成事实的制度确认。

一条容易被忽视的线索:快速测试验证能力

在《行动计划》的基础设施提升行动中,“快速测试验证能力建设”被列为三大核心领域之一。

这个表述与低空经济领域的另一条政策脉络形成了精确呼应。2026年9月,四川九洲宣布投资3.6亿元采购地面综合测试验证设备,在绵阳建设低空装备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目标是填补国内低空装备整机级地面综合验证的空白。而智能航运领域同样面临测试验证能力不足的问题——船舶自主航行系统的验证、港口智能化装备的测试、航海保障技术的验证,都需要专门的测试场和验证设施。

两者的协同逻辑是清晰的:如果低空装备的测试验证体系与航运装备的测试验证体系能够共享基础设施和验证方法论,那么“海空一体”的无人装备测试验证成本将大幅降低,验证周期也将显著缩短。 这对于那些同时布局低空和航运两个赛道的企业而言,是一个明确的效率红利。

投资视角:谁在“海空协同”中占据结构性位置

从产业链角度拆解《行动计划》的投资机会,可以识别出三类值得关注的标的类型:

第一类:同时具备低空和航运通信导航能力的平台型企业。 通信导航设施被明确列为基础设施提升的核心领域,而低空经济的低空智联网建设正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能够在频谱共享、基站共建、数据互通层面提供解决方案的企业,将在“海空协同”的基建环节获得结构性优势。

第二类:港口和航道场景的无人系统运营商。 港口是低空经济与智能航运场景交叠最密集的空间——无人机巡检港口设施、无人机配送船员物资、无人机辅助海事执法,这些场景在多个港口已经进入常态化运行。日照港的海上专用无人机起降场站已经投入作业,搭载高清光电和红外探测设备的工业无人机沿近海航道和港区岸线执行全域巡航任务。随着《行动计划》将港口与航道智能化列为技术装备攻关的核心领域,这类运营商的场景密度和收入稳定性都将持续提升。

第三类: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规则输出型机构。 我国已牵头起草国际海事组织《海上自主水面船舶规则》关键章节,成为智能航运领域国际规则制定的主要力量。当亿航智能在联合国分享中国低空数字化体系经验、Fast Track计划被斯里兰卡等国采纳时,中国在“海空协同”领域的标准话语权正在形成合力。这种规则输出的能力,将成为比产品出口更持久的竞争壁垒。

一张表看懂《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的核心框架

维度内容
发布主体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时间2026年3月30日
核心定位以船舶自主化为重点,以基础设施数字化为支撑,以运行控制协同化为保障的水路运输系统
阶段目标(2027)核心关键技术突破,3+试点区域,5+试点航线,10+典型场景,100+智能船舶
阶段目标(2030)全面掌握核心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大维度技术装备攻关 + 应用试点赋能 + 基础设施提升 + 监管治理提升
11项重点任务覆盖共性技术、智能船舶、港口航道、航海保障、成熟技术推广、综合试点、通信导航、运营服务、测试验证、监管体系、监管能力
与低空经济协同点港口航道巡检无人机、海事执法无人机、海上物流eVTOL、海空一体运维、频谱共享与设施共建

一句话理解这份文件在“海空协同”中的定位:低空经济解决的是“怎么把300米以下的空域用好”,智能航运解决的是“怎么把水面上的运输系统变聪明”。当这两个体系在港口、航道、海事执法和海上物流这些交叠场景中产生合力时,“全空间无人体系”就不再是一个学术概念,而是一个正在被政策、技术和产业三重力量共同推动的现实进程。

📌 事件核心速览

项目详情
文件名称《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
发布主体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时间2026年3月30日
核心定义以船舶自主化为重点,以基础设施数字化为支撑,以运行控制协同化为保障的水路运输系统
2027年目标3个以上综合试点区域、5条以上试点航线、10个以上典型场景、100艘以上智能船舶
2030年目标全面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智能航运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大维度技术装备攻关、应用试点赋能、基础设施提升、监管治理提升
重点任务11项
与低空协同的关键接口通信导航设施共建、快速测试验证能力共享、港口航道无人机场景、海事执法无人机、海上物流eVTOL、海空一体化运维服务
政策背景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本文基于以下信息来源综合整理:交通运输部官网、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光明日报、求是网、大连海事大学官网、武汉理工大学智能交通中心、中国航海学会(2026年3月—9月),核心事实均已交叉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