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向民企敞开低空基建大门:通用机场和起降设施全面开放,四种合作模式划定入场路径

图片来源:通义万相 AI生成
2026年9月16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福建省支持民营企业投资低空领域基础设施工作导则(试行)》,同步印发的还有能源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导则。这是全国首份专门针对民营企业投资低空基础设施的省级系统性政策文件,文件明确: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资本享有同等权利,在项目招标、审批或许可等环节,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文件试行有效期两年,标志着福建低空基建正式从“国企主导”切换到“国民共进”的新阶段。
四个问题,读懂这份“民企入场券”的分量
问题一:民营资本能进哪些领域?边界在哪里?
《导则》系统梳理了三大类低空基础设施细分领域,负面清单之外全面对民营资本平等开放:
| 大类 | 细分领域 | 具体内容 |
|---|---|---|
| 起降类 | 起降设施 | 垂直起降场、无人机自动机库、中型及以上无人机起降平台、临时起降点,以及配套的充电桩、换电站、氢能补给站 |
| 物流基础设施 | 无人机物流枢纽站、城市空中配送中心、末端投递站 | |
| 通用航空设施 | 通用机场及配套保障设施 | |
| 测试试飞设施 | 中试基地、测试场、验证中心、试飞基地 | |
| 信息类 | 通信导航监视 | 低空通信基站、北斗地基增强站、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地面站 |
| 飞行服务保障 | 低空飞行服务站、无人机远程识别地面接收站 | |
| 气象与环境感知 | 低空气象监测站、风切变预警设施、低空环境感知节点 | |
| 运营与服务 | 设施运营 | 垂直起降场运营、无人机机库托管、能源补给设施运营 |
| 专业维修保障 | 无人机维修保障中心、共享备品备件库 | |
| 场景开发 | “低空+物流运输”“低空+生产作业”“低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
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信息基础设施领域明确要求民营企业“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 。这意味着民企不是“自由发挥”,而是在统一技术框架下参与建设——既保证了全省低空飞行数据的互联互通,也为民企降低了与省级平台对接的合规成本。
问题二:四种合作模式怎么选?关键差异在哪?
《导则》并未采用“一刀切”的参与方式,而是结合项目属性设计了四种灵活模式,核心逻辑是“分类施策”:
| 合作模式 | 适用场景 | 民企角色 | 核心优势 |
|---|---|---|---|
| 自主投资运营 | 纯市场化收益项目(如商业起降点、充换电网络) | 全额出资、自主运营 | 运营自主权最大,可依法开展停靠、充电、托管、商业广告等增值业务 |
| 合资合作开发 | 长周期基础设施项目(如通用机场、物流枢纽) | 与国资/其他资本合资,持股比例可超10% | 分担投资风险,共享资源网络 |
| 特许经营开发 | 准公益性项目(如政务无人机起降网络) | 获得特许经营权,按约定标准运营 | 收入来源稳定,适合长周期运营 |
| 专业服务外包 | 专业化运维项目(如维修保障、气象监测) | 承接特定环节的专业服务 | 轻资产进入,技术门槛聚焦 |
用户提到的“三种合作模式”,实际对应的是《导则》中民营企业可通过的自主投资运营、合资合作开发、专业服务外包三种基础参与方式。而“特许经营开发”则是在此基础上的第四种补充模式,专门面向有稳定收益但带有公共服务属性的项目。
问题三:民企持股比例“10%以上”意味着什么?
这是整份文件中被讨论最多的数字。省级审批(核准)具有一定收益的低空基础设施项目,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10%的门槛本身并不高,但其政策信号远比数字本身重要。它意味着:福建从制度层面承认了民营资本在低空基建领域的“股东身份” ,而不是简单的“施工方”或“供应商”。民企按股权比例或合同约定分享项目运营收益,国有资本与民营企业同股同酬、同权同责。任何单位不得无故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非协议约定的负担。运营期内,民营企业还可通过股权转让、产权交易等方式依法合规退出。
另一个配套条款同样值得关注:将低空基础设施纳入交通及公共基础设施范围,对其用地、用电、网络等要素需求予以保障,支持利用城市公园、广场、商业建筑屋顶等公共空间以租赁、作价出资等方式供民营企业建设起降设施。这意味着民企建起降点不再面临“拿地难”的困境,城市存量空间被系统性打开。
问题四:福建民企已经动起来了吗?
政策尚未正式印发前,福建民企已经在低空基建领域展开了实质性布局。
福州竹岐直升机场——福建省首家通用机场,B类资质,由福州英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福州英特投资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竞得地块后进行全面升级改造,计划将其建设为A类通用机场,打造集通航服务、无人机管控、低空应用场景开发及产学研融合于一体的低空旅游新地标。公司与股东方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合作共建“理论+实训+认证”一体化实训基地。这是典型的“民企自主投资运营”模式样本。
福州新区“低空城际智慧枢纽机场” ——上市公司大名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州新区航空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中航金城无人系统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福建城际低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在福州新区投资建设低空城际智慧枢纽机场。项目一期以跨城际中途快递、货物航路为核心,兼具短途快递和终端配送能力,同时支撑eVTOL拓展。这是“合资合作开发”模式的典型代表——民企上市公司+地方国资平台+央企技术方三方合力。
莆田宇航低空经济产业园——落地北岸经开区,先行建设全省首个航空飞行营地,引进的第一架直升机“阿古斯塔AW109”已在纪念妈祖羽化升天海祭大典上完成首飞,开启“空中拜妈祖”低空文旅新场景。
福建全省从事低空装备生产的企业已达58家,覆盖航空动力电池、飞控系统、专业无人机整机制造、低空安全等产业链关键环节,低空经济已被列入“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的“555X”产业集群。
一句话理解这份文件:福建没有停留在“鼓励民企参与低空经济”的口号层面,而是用一份8章20条的导则,把民企从“被邀请的客人”变成了“有股权、有收益权、有退出权的共建者”。全国首份省级低空基建民企投资导则的落地,意味着低空经济的“国民共进”时代正式开启。
📌 事件核心速览
| 项目 | 详情 |
|---|---|
| 文件名称 | 《福建省支持民营企业投资低空领域基础设施工作导则(试行)》 |
| 印发单位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印发时间 | 2026年9月10日(9月16日对外发布) |
| 文件结构 | 共8章20条 |
| 试行有效期 | 两年 |
| 核心原则 | 平等准入、公平透明;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安全优先、合规发展;规范运作、创新驱动 |
| 开放领域 | 起降类、信息类、运营与服务类,负面清单外全面平等开放 |
| 合作模式 | 自主投资运营、合资合作开发、特许经营开发、专业服务外包 |
| 持股比例 | 具备条件的,民企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
| 要素保障 | 低空基建纳入交通及公共基础设施范围,用地/用电/网络给予保障 |
| 民企权利 | 运营自主权、增值业务开展权、同股同酬收益权、依法合规退出权 |
| 已有民企案例 | 福州竹岐直升机场(英特航空)、福州新区低空城际智慧枢纽机场(大名城合资) |
本文基于以下信息来源综合整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福建投资促进网、新华网福建频道、福州日报、泉州晚报、低空经济观察、7its等(2026年6-9月),核心事实均已交叉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