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域划为无人机管制空域:废止6月适飞通告,华北低空“政策收紧弧”完成闭合

图片来源:通义万象 AI生成
2026年9月3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明确天津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26年6月4日发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
这意味着,天津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完成了一次政策急转弯。6月4日的通告原本划定了总面积约2205.05平方公里的适飞空域,其中陆地上方面积约1991.82平方公里,约占全市行政区域内陆地面积的16.7%。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该适飞空域内飞行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而9月30日的通告将这一空间全部收归管制,民用无人机在天津全域内的任何飞行活动,均需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
三个问题,拆解这次“政策急转弯”的深层含义
问题一:天津6月刚划适飞区,9月为什么全废了?
从6月到9月,天津低空政策的方向发生了180度反转。要理解这一变化,需要看9月前后华北地区的整体政策节奏。
9月11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将首都全域划为管制空域,并进一步禁止在京持有、存放无人机及其核心部件,禁止运输携带进入北京,自11月15日起施行。而在9月之前,北京3月版本的规定已于5月1日施行,同样确立了“全域管制空域”原则。
天津9月30日的通告,与北京9月新规在时间上仅相隔不到三周。两地政策的叠加,使华北核心区域在两周内完成了从“部分可飞”到“全域管制”的切换。
天空之家的分析指出,天津此次调整的直接触发因素,是9月前后华北地区连续出现的无人机扰航事件和低空安全压力上升。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作为华北重要航空枢纽,其净空保护需求在民航安全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被显著放大。天津此前6月的适飞空域划设,本质上是在“国家条例框架+地方空域管理”之间寻找平衡点;而9月全域管制的切换,说明在安全优先的排序下,地方选择了更保守的制度路径。
问题二:天津的全域管制与北京的全域管制,严厉程度有何不同?
两地通告都使用了“行政区全域为管制空域”的表述,但在管控层级和执行力度上存在实质性差异。
| 维度 | 天津(9月30日通告) | 北京(9月11日修订版,11月15日施行) |
|---|---|---|
| 管制空域范围 | 行政区全域 | 行政区全域 |
| 飞行活动 | 全域需批准 | 禁止实施飞行活动(特殊保障除外) |
| 持有与存放 | 未提及 | 禁止在本市持有、存放无人机及核心部件 |
| 运输携带 | 未提及 | 禁止运输、携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 |
| 销售 | 未提及 | 禁止向在京单位和个人销售、出租 |
| 特殊保障通道 | 依法批准后可飞行 | 反恐/科研/农林等经安全评估后清单化管理 |
| 存量处置 | 未涉及 | 回购补贴(10月31日前30%,上限3000元/台) |
| 施行时间 | 2026年9月30日 | 2026年11月15日 |
从表格可以看出,天津的通告更接近于空域管理的技术性调整——它解决的问题是“哪里是管制空域”,答案是“全部”。北京的新规则是全链条的制度性重构——它同时解决了“能不能飞”“能不能有”“能不能卖”“怎么处置存量”四个问题。
这一差异的产业含义在于:天津的管制是“飞行管制”,北京的管制是“全链条管制”。 对于天津的无人机持有者而言,设备仍然可以合法持有和存放,只是飞行需要逐次审批;对于北京的持有者而言,设备本身的存在就已经触及法律边界。两地在管制深度上的差异,恰好构成了“全域管制空域”这一制度工具从“飞行管理”向“社会治理”延伸的完整谱系。
问题三:天津低空经济产业此前积累的适飞资源,会受到什么影响?
天津并非低空经济的“后进生”。在6月发布适飞空域通告的同时,天津已获批近70块临时起降空域,高度在100米至4000米区间,空域总面积超5000平方公里,可满足各类常规飞行作业需求。北辰区低空经济空域使用权从209平方公里扩容至331平方公里,扩容幅度近60%。东丽区获批280平方公里试飞空域。天津滨海新区还实现了有人机与无人机飞行数据在同一动态地图实时呈现的“人机协同”监管突破。
这些进展说明,天津在低空经济的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上是有实质性投入的。6月的适飞空域通告,本质上是在为这些场景落地提供制度配套。
9月全域管制切换后,这些已获批的临时空域和试飞空域是否继续有效、如何与全域管制框架衔接,通告中并未明确说明。从制度逻辑推断,已获批的临时起降空域和试飞空域属于“依法批准”的特殊安排,其法律效力应当独立于适飞空域通告的废止。但对于依赖“免审批飞行”开展常态化运营的商业主体而言,每一次飞行都需要提交审批的合规成本上升是确定无疑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在2026年6月已牵头编制低空飞行服务平台相关规范。国家发改委低空经济发展司司长郑剑在4月回应“无人机飞行审批难”时表示,正在推广部分地方“扫码飞”等经验做法来提高飞行计划审批效率。这意味着审批通道的技术效率正在提升,但审批本身从“例外”变成了“常态” 。
华北低空管控格局:一张表看清“收紧弧”的完整形态
| 地区 | 空域管理状态 | 关键规则 | 施行时间 |
|---|---|---|---|
| 北京 | 全域管制空域 | 禁飞+禁持有+禁运输+禁销售,清单化特殊保障 | 11月15日 |
| 天津 | 全域管制空域 | 全域飞行需批准,废止适飞空域通告 | 9月30日 |
| 河北 | 公布适飞空域范围图 | 绿色区域真高120米以下为适飞空域 | 9月18日 |
河北在9月18日仍然发布了适飞空域范围图,表明华北地区的空域管理正在分化为“京津全域管制 + 河北保留适飞区”的双层格局。这一格局的产业含义是清晰的:对于需要在华北地区开展常态化低空运营的商业主体而言,跨区域航线的规划将不再能够依赖统一的空域规则,而必须针对京津与河北分别设计合规方案。
一句话理解天津全域管制通告的产业含义:它不是天津一城政策的孤立转向,而是华北低空管控“收紧弧”从北京向天津延伸的同步动作。当两座直辖市在同一月内先后关闭适飞空域通道时,低空经济在华北地区的制度环境已经从“有条件的开放”切换为“全面审批制” 。对于行业参与者而言,这意味着合规能力的定义发生了变化——不再是“知道哪里可以飞”,而是“知道怎么申请才能飞”。
📌 事件核心速览
| 项目 | 详情 |
|---|---|
| 发布主体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 发布时间 | 2026年9月30日 |
| 核心内容 | 天津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 |
| 施行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同时废止 | 2026年6月4日《天津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 |
| 废止的适飞区面积 | 约2205.05平方公里(占陆地面积约16.7%) |
| 废止前规则 | 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适飞区内飞行无需单独申请 |
| 废止后规则 | 全域飞行均需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 |
| 法律依据 |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
| 同期北京动作 | 9月11日修订新规,全域管制+禁止持有存放,11月15日施行 |
| 华北格局 | 京津全域管制,河北保留适飞空域(9月18日发布) |
| 天津已有空域资源 | 近70块临时起降空域,总面积超5000平方公里 |
本文基于以下信息来源综合整理:天津市人民政府官网(2026年9月30日)、北方网(2026年9月30日)、北京日报客户端(2026年9月30日)、天津市公安局官网(2026年6月6日)、河北省发改委(2026年9月18日)、天空之家(2026年10月1日),核心事实均已交叉验证。
